发展以人为本,立人以德为先。人之为人,不是孤独的生命,而是合群的存在。人是社会的动物。伟大的革命导师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因而,人只有在与他人的社会交往之中,在组成社会团体的合作之中,才能发现人的意义所在。这样一个社会交往与合作的过程,同时也是道德产生的过程。社会机体有效运行需要依赖道德,人类走向和谐社会也需要倚重道德。“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道德是立人之本。
我们的民族是推崇以德立人的民族。我们以美德懿行作为安身立命之根。“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我们将道德修养作为最崇高的事业。“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我们更将高尚的道德作为治国安邦的资格与大计。“道德不厚者,不可以使民。”“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古往今来,无论世事如何变迁,以德立人始终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
传统不断。新世纪新时代,我们依然要担起道德育人的重任,薪火相传,代有创新。“八荣八辱”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是我们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征程中所应秉持的道德指南。毋庸讳言,在日渐开放、价值多元的社会中,我们的身边出现了一些道德的不和谐之音。一些人国家观念淡薄,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无所适从;一些人执迷于搞不正之风,自甘腐败堕落;一些人善恶不分,对背信弃义、欺诈舞弊等恶劣行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还有一些地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及极端个人主义大有泛滥之势。如此情形,是每一个有道德感的人所难以容忍的。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人、引导人、武装人,已是当前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社会团体乃至整个社会责无旁贷的重大使命。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