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考试内容分为综合知识(第一部分至第四部分)、实用知识(第五部分至第九部分)两部分;工勤人员考试内容为第一部分、第四部分、第六部分、第八部分、第九部分。
(2)、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内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岗位(专业)特点确定,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 基础知识考试(笔试)时间:
(1)、工作人员岗位考试时间:
2007年6月16日(一天)
上午:9:00--11:00,综合知识考试。
下午:2:00--4:00,实用知识考试。
(2)、工勤人员岗位考试时间:
2007年6月16 日(半天)
上午:9:00--11:00
3、 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地点为准。
4、 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和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基础知识考试(笔试)占40%、专业知识考试(或面试)占60%。
(三)、聘用程序
1、考试结束后,根据不同的岗位,按聘用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等额进入考核和体检,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余下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3、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定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4、聘用人员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办法》(昆人通〔2006〕22号)文件的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