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法制意识,敢于吃苦,公正无私。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8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要求。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的学历和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考简章)。
三、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报名要求
报考者可根据招考条件及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职位,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本人现场报名;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需提供其定向县(市、区)主管部门或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校教师需提供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007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和入学前户口证明。报考者须对所出具的各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及户口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填写《长治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规定交纳报名费。
3、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5月11日至13日
地点:市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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