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设定必考和选考内容及考题
以前考试大纲要求所有题目都是必做题目,现在新《大纲》和“考试说明”增加了选考内容,在选考的范围内,考生有选择性,可以选做部分题目,只要必考与选考的分值总和达到规定即可。对此,有关专家介绍,多样化、选择性和探究性,让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是这次高中新课标改革的亮点。新高考方案中,考生可以自选考题,新大纲的选考模块原则上对应新课标教学的选修模块,选考内容基本在选修范围内,但选修与选考并不完全对应,有些内容虽是选修,但很重要,也列入必考范围。
(2)、选考内容在大纲范围内
新大纲要求,所选内容均在新课标的范围内,而各省市的考试说明,以及考生选考的科目必须在新大纲范围之内。省招生部门有关人士对此表示,如果新课标是一个大圆,新大纲就是一个中圆,各省市的考试说明则是一个小圆,考生答题的范围要比小圆还小,因为他们只选几个少数的固定模块。新大纲不可能包罗新课标的方方面面,它的基本原则就是尽可能减轻学校、学生的负担。一句话,新大纲在新课标的范围内只做减法,不做加法。
(3)、增加“基本能力”考试
我省2007年的高考方案中专门设置“基本能力” 科目(即新增“1”考试科目),本科目考试不分文、理科考生,均考查考生用所学知识解决生活和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新大纲提出,吸收新课标能力要求,提倡探究性学习,在试题设计中发掘考生观察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山师大有关老师表示,拿物理学科来讲,观察事物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对于考生来说都是很重要的。作为一个理科生,要具备创新的能力,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发现问题。新大纲更多地要求通过问题、实验得出结论,这样正体现出新大纲对考生能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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