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什么?
答:会计的职责是:
⑴遵守国家法律,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本制度;
⑵依据本制度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努力完成本职工作;
⑶遵循经济核算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⑷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责任,文明服务,秉公守法,廉洁奉公;
会计的权限是:
⑴有权要求开户单位的财会部门和本社其他业务部门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办法,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
权制止、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可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对违规的业务事项,单位领导人坚持办理,
会计人员也可以执行,但同时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⑵发现违反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本社主任或上级管理部门报
告。
⑶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社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本社主任同意外,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各项会计信息。
⑷有权参与本社的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
3、 农村信用社贷款授信权限是怎样掌握的?
答:⑴信用户贷款分别按农户评定信用等级授信额度来掌握,即:特级20000元,一级10000元,二级8000元,三级5000
元,四级3000元。
⑵信用户贷款额度超出授信额度的贷款不得擅自超出信用户授信额度或信用社存款户办理的抵押担保贷款。由信贷人员
调查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贷款,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成员全体一致通过的贷款,审批小组可以审批发放,但要
做详细的审贷记录,以备联社检查,一旦检查发现违纪、违规贷款的,取消审贷小组抵押担保贷款审批资格,同时为防
止县城几个网点重复为贷款人贷款,无论县城网点贷款金额大小,所有超过信用户授信额度的贷款或抵押担保贷款,一
律先到信贷股报备,信贷股审查同意,按授权范围办理。
⑶超过20000元—50000元的贷款,信贷人员调查后,以书面形式上报经县联社同意,贷款审批小组审查同意后,报县联
社经营管理股审批后发放。
⑷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贷款,信贷人员首先以书面形式将调查情况、可行性分析报县联社,由信贷股召集县联社贷
款审批小组成员与信贷人员共同开展贷款前调查,认为可行后,提交联社贷款审批后发放。
⑸50万元以上的贷款,以书面形式或当面向洲分行领导请示同意后,按以上程序办理。
⑹存单、股金质押贷款,贷款本金及利息小于等于存款本金及利息的不论贷款额度大小,信贷人员可直接办理,委派会
计要做好质押登记,核实质押物,确保贷款安全。
⑺国家公务人员贷款,按月扣工资额乘以24个月总额来掌握,凡不超过2年的扣款额度的贷款,信贷人员可直接办理,
委派会计进行要素审查,并做好扣款、按季结息工作。
⑻内部职工贷款,按月扣工资乘以36个月的总额来掌握,凡不超过3年扣款额度的贷款,信贷人员办理后报联社信贷股
审批后,可以发放,委派会计要做好扣款,按季结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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