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打八年花费九亿
这个世纪争产案,涉及诉讼费也是破纪录的天文数字。据龚如心的律师透露,龚花在整宗官司上的诉讼费约3亿港元,王廷歆一方则透露花费2.6亿港元。再加上官司期间王德辉的遗产管理费用花掉3亿港元,整个争产案用去的诉讼费及行政费接近9亿港元。
龚曾要求查家翁背后“黑手”
在诉讼期间,一直有谣言指王廷歆背后有人“撑腰”出钱打官司,龚如心于2006年4月26日正式向香港高院申请,要求王供出“幕后黑手”,并要“幕后黑手”支付8年来约3亿港元的诉讼费。
据龚如心的代表大律师在庭上指出,龚不会向家翁王廷歆本人追讨诉讼费,但指王廷歆每月在王德辉的遗产中只获得3.8万港元的生活费,却有庞大资金聘请律师提出诉讼,认为王廷歆背后是有人资助打官司。若估计正确的话,龚如心则反对在王德辉的遗产中扣除讼费,而是要出资打官司的“幕后黑手”支付讼费,故要求王廷歆披露是否有人资助以提出诉讼。
法官称王廷歆“恶意诉讼”
香港终审法院去年10月25日宣判时,5位法官一致裁定王廷歆要支付龚如心部分诉讼费。法官认为,王德辉选择妻子作为遗产受益人合乎常理,而其1990年的遗嘱与1968年的遗嘱内容截然相反,王廷歆有怀疑,要求法庭作出裁决也无可厚非。但王一心要借诉讼夺回华懋的控制权,于是在龚如心持有的1990年遗嘱还未开封前,就一口咬定该遗嘱是伪造的,向龚如心提出恶意诉讼。
法官判处王廷歆除支付己方花费的2.6亿港元诉讼费外,还要替龚如心负担大部分诉讼费以及2/3的遗产管理费,合计约5.6亿港元。此外,还须在14日内,向龚披露为他支付4100万港元律师费的“幕后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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