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结:案件背后折射三大问题
在这起案件中,警方共查获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成品100余吨、已灌装为假冒品牌食用油100余箱。从收购地沟油的黄长水,到加工食用地沟油的柳立国,再到销售食用地沟油的袁一,一条黑色产业链看上去简单明了。
“地沟油案件看上去链条清晰,实际上,由于环节众多,而且不同环节在‘罪与非罪’上界限不太清晰,这给警方侦查带来了不少困难。”王伟标说,比如,仅仅收购地沟油原料一般不构成犯罪,对地沟油进行深加工也不一定是犯罪,因为它可以用于正当目的;把地沟油当作食用油销售很可能涉嫌犯罪,但这个环节往往比较隐蔽。这也是地沟油传闻很多却鲜闻案发的重要原因。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表示,这起案件的侦办实践证明,食品安全案件环节多、链条长,隐蔽性强、跨区域广,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相互交织等特点十分鲜明。此次案件的成功侦破,是各警种密切合作、区域警务合作、公安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合作的成功典范,对全国公安机关进一步打击“地沟油”等食品安全犯罪有着重要意义。
警方掌握的大量证据充分证明,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的工艺流程仅是简单的物理分离。此前一些专家称“用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技术工艺复杂,一般人难以掌握,且炼制费用昂贵、得不偿失”,是不符合事实的误导。
除此之外,本案背后更折射出我国在地沟油监管机制方面存在的三大问题。
一是标准缺失。“从外观、色泽上看,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与正常的食用油很难区分。”“现在国家对什么是地沟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如果只是按照现有的食用油标准,甚至会得出地沟油符合标准的荒谬结果。”王伟标说。
二是监管不力。在警方侦破的这起地沟油案件中,在掏捞、粗炼、倒卖、深加工、批发、零售等各个环节,我们都没有看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身影……结果,涉及多个环节的地沟油犯罪往往成为监管盲区。
三是出口不畅。只要有餐厨垃圾就会有地沟油,地沟油原本可以作为生产生物柴油等化工品的原料,但格林公司为什么要冒险生产食用地沟油呢?“因为我们生产的生物柴油根本卖不出去。各地的加油站不收,我们的产品就没有销路。”柳立国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徐沪建议,国家应尽快出台针对地沟油炼制食用油检测标准,并对真正用地沟油生产生物柴油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