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昨起调为1300元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11年03月02日
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继续按省二类地区标准执行调为1100元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回应不是为了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赶出广州
昨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32元/小时调整为7.47元/小时;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继续按省二类地区标准执行,其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96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52元/小时调整为6.32元/小时。
广州为何再次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何定在了1300元?企业的福利、津贴等是否应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范畴?这样是不是会将劳动密集型企业赶出广州?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文/记者杨进 通讯员穗仁宣
市区与番禺花都调整标准不同
考虑到番禺、花都、南沙、从化、增城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市内其他区存在一定差异,广州将这几个区和县级市列入省的二类地区。
据介绍,广州市(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省一类地区标准,由1100元/月调整为13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6.32元/小时调整为7.47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10.6元/小时调整为12.5元/小时。
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继续按省二类地区标准执行,其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960元/月调整为1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5.52元/小时调整为6.3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由9.2元/小时调整为10.5元/小时。
广州最低工资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问一:广州市为何在2010年大幅度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又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并大幅度上调?
答:这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因素:第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高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水平的精神。市委、市政府也一贯重视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保障问题,及时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精神、关注民生的具体举措。第二,拉动消费,扩大内需。我国拉动经济靠的是投资、外贸、消费“三驾马车”。第三,经济增长,客观上要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第四,物价尤其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有必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保障低收入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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