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如何形成的?
答: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是在研究总结国内外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成功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国际上,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菲律宾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均对居民用电执行阶梯电价。近年来,我国浙江、福建、四川等省份也已经开始试行阶梯电价政策。在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基础上,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我们提出了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初步思路和建议方案,并听取了有关专家,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意见,实地走访北京市部分居民并听取了他们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思路,此次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以期集思广益,继续完善方案。
问:居民阶梯电价为什么要分成三档?
答:从国内外阶梯电价的实践情况看,阶梯电价有两档、三档、四档、五档和六档,甚至更多。总体而言,划分的档次越多,操作越复杂。在拟定我国阶梯电价政策过程中,意见主要集中在两档与三档之分。分两档是将居民用电量分为基本生活电量和非基本生活电量;分三档的第一档为居民基本生活用电量,第二档为正常合理用电量,第三档为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的用电量。分两档虽操作相对简单,但两档之间价差较大,第二档居民电费增支压力较大。分三档概念明确,价差相对平缓。经综合考虑,建议我国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
问: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的确定,为什么以覆盖率为依据?覆盖率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答:居民阶梯电价政策的关键是各档电量的确定,其中第一档电量如何确定是核心问题。
研究发现,电量分档有三种可选方法:一是以统计部门统计的户均用电量为基础确定;二是参照居民生活所必需的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量确定;三是按照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即按照满足一定比例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各档电量上限。
统计部门统计的户均用电量是各地城乡居民家庭的平均用电量,数额较低;按基本家用电器用电量,在家用电器范围、使用时间等方面很难取得统一意见。比较而言,按覆盖一定比例的居民数量确定各档电量标准,能够解决各地用电量差距较大的矛盾,保证相对公平。
据统计,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110度可满足70%家庭用电需要;140度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210度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270度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