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有1.5万元,是积累的压岁钱,又跟妈妈借了3万元,然后跟房东订了3年的合同,半年一付。让姐姐帮我找了几个木匠,打了柜台,一共花了3000元。装修费包括门面、墙面、吊顶一共花了差不多2万元,剩下来的钱我都用来进货了。
为了提高档次,我请了3名服务员,统一着装。生意刚开始一般,后来我采用会员制,就是第一次来的客人无论消费多少,我都会送一张会员卡,然后将每次的消费都记录在卡上,到一定数额可以在店里任选一些商品。
进货少而精
店里每次进货都是少才精,两星期我都会去一趟广州,去一趟义乌。去广州主要是为了看一些新款式,大批量的货在浙江拿,那里实行自产自销模式,少了中间商,进货价不高。
差不多半年,我陆续把借我妈妈的钱还给了她,并且交了下半年的房租。当时手里确实也没什么钱了,钱都在货上面,大概做了一年半。那时生意已经很好,每天的平均营业额都在1500元左右,利润比较可观。因为我的生意好,附近的几家饰品店,也许是眼红了,居然在一星期内被人砸了两次店。
这件事后,妈妈很希望我回家,我也因为害怕,决定回家。因为当时店里生意不错,隔壁卖服装的老板听说我想回家了,主动来跟我说想要我的店。商量下来转让费是12万元。
那年我19岁,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除去还给妈妈的钱和我本来的1.5万本钱,手上还有27.3万元。临走前我给了姐姐3000元,也算是我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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