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
首都之窗公布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
4月3日(星期六)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4月4日照常公休。
市政府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值守应急工作,做好安全保卫、卫生防疫、防火等各项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2010年节假日安排发布 元旦放假公休3天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2009年12月08日16:55我来说两句(25)复制链接大中小大中小大中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09〕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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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22.99+0.130.57%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0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13日至19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公休,共3天。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六)、13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9日(星期日)、25日(星期六)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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