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入关之初,朝廷曾将满文定为“国语”。每逢在天安门举行颁诏时,宣诏官亦是“先宣满文,后宣汉文”(《大清会典事例》)。因此,三体文字中满文居中书写,表明清统治的重要地位。由此推断,顺治八年由承天门易名天安门时,应以满文为主,换言之,就是先用满文命名,后有汉蒙之译文。根据匾上仅存的一点满文笔画痕迹,仍可辨认出满文是:“天的、安宁、太平、使……的之、城门之门。”若按满语的语法直译即为“天(的门)使安宁太平之门”。由此“天安之门”四个字很可能是对满文四个单词的对应直译。因此,“天安之门”之称是汉满文译法上的问题,习惯上(包括史书记载)仍称“天安门”。
1644年,清兵入主中原,定都北京之后,对原明宫殿等建筑上的匾额进行了改造,目的就在于配译上满文,有的同时配译上了蒙文。随着清朝在全国的统治地位日趋巩固,军事力量日益强大,为了削弱其他民族的势力,不知何时又将匾上的满汉蒙三种文字变成了满汉两种文字。天安门匾额就经历了这次变化。由于变成两体、字迹相应变大,“天安门”三个字已变成楷书,“天”字的宽度,由篆书的200毫米增加到380毫米,几乎放大了一倍,字体苍劲、浑厚。满文的书写亦相应变宽,使匾额显得更加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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