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重点考虑薪资
贫富差距过大已经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将出的《指导意见》主要是理顺国家、企业、老百姓三部分的分配结构关系,同时也包括二次分配中财政收支中拿出多少用于社保、教育等问题,甚至三次分配中的慈善事业也都涉及到了。”苏海南表示,《指导意见》实际上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大政方针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是一个全局性的宏观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就是按照十七大提出的‘限高、促中、提低’的要求怎么做实,可以说跟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指导意见》在今年5月份上报国务院之前的征求意见稿,曾征求过国家发改委社会学所所长杨宜勇的意见。作为研究社会学的资深专家,杨宜勇感同身受。
“调整收入分配结构关键看两个比重:一是初次分配中劳动报酬的比重;二是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收入分配的比重。而初次分配政策是这次《指导意见》出台的重点。《指导意见》将会提出要在初次分配中适当提高劳动报酬的比重,改变目前初次分配中资本所得偏多、劳动所得偏少的局面。”杨宜勇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此次收入分配调整是双方面的,高的要往低处调,低的往高处调,进一步缩小贫富差距。
杨宜勇还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垄断行业高收入、事业单位薪酬改革、离退休人员工资以及低保等方方面面在《指导意见》中都会得以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改革的方向,比如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是采用分类征收还是综合征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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