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怎样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来源:新华网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
怎样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新华网北京1月8日电 《决定》对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高度重视,在提出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应坚持和贯彻的原则之后,首先就对如何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问题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推进的措施。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探索已有20多年的历史。1986年,“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召开后,一些经济 较发达的地区开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试点。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并从1992年1月3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从此,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000多万农民参加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当时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所以随着推广范围的扩大,相当多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问题,一些地区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
2003年以后,各地开始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许多地方通过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创新制度模式,在探索新的农村养老保险模式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31个省区市的近2000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5000多万农民参保,积累保险基金300多亿元,有300多万参保农民领取了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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