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妖生活不容易
人妖在泰国虽然不能真正为主流社会所接受,但好在并不遭受很大的歧视,学校里有人妖学生,商场里有人妖售货员。据不完全统计,到20世纪90年代,泰国人妖的数量已达2万多。
大多数人妖选择这条道路是为了挣钱,也有一些人则是天生的性别错位,但走上这条路后,大多数人妖都发现,“她们”不但要经历生理和心理的磨难,挣钱糊口也并非想像中那样简单。泰国法律规定,人妖仍然是男性,不过人妖在社会日常生活中定位为女性。人妖上公共卫生间会根据自己当天的服饰选择,如果是女性装束,那么自然去女卫生间。
然而,人妖在社会立足是非常不容易的。真正能成为蒂芬妮歌舞团的歌舞红星、成名赚大钱的屈指可数,大多数人妖都要为糊口拼命赚钱,并为年老做准备(人妖一般寿命为40多岁)。演出团里的小演员收入极少,每月四五千铢(40铢约合1美元)的工资在曼谷这样的城市生存非常艰难。
竞争激烈无缘爱情
A生于泰国中产阶层家庭,“她”当人妖不是为了赚钱,而是因为从小就喜欢做女孩子。父亲开始很难接受,但最后固执的“她”还是说服了父亲。经过长期服药和行为锻炼,A在成为一所艺术大学的学生时已经出落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美女”。大学毕业后,A加入了人妖演出团,微薄的收入难以糊口。起初,A对于其他团员演出后和各色嫖客鬼混很不齿,但渐渐地,A体会了“姐妹们”的艰辛,“她们”非但没有经济来源,而且出卖身体挣的钱不少还要支援贫困的家人。A开始为自己20多岁仍不能自立而羞愧。最终,A走上了几乎所有人妖共同的道路———**。A的美丽吸引了一位瑞典记者,两人从风月场结识逐渐发展为固定的“男女”朋友,A的家人也接受了这个西方“女婿”。在父母和男朋友的支持和资助下,A做了变性手术。但由于A不想跟男友去瑞典,两人最终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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