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增强培养高素质人才、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能力
21.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质量工程。认真做好2009年全国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和管理工作,相对稳定招生规模,继续加大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实施力度。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国家重点发展领域学科专业建设,加大紧缺人才培养力度。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支持以就业为导向的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设和改革。全面推进高校学风建设。加强高校教学科研能力建设。
22.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划和启动新一轮教学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促进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建设全国高校教学质量信息数据库和质量监控信息系统,积极探索教学状态数据发布、专家进校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继续开展专业评估认证试点。
23.全面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推动高校设立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完善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度。深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继续加强医学、法学学位体系研究,完成专业学位总体设计工作。深化以初试、复试和推免生为重点的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创新人才的选拔。积极推进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改革,做好专业学位招生考试工作。
24.加强高校科技创新的组织、培育和协调,推动高校积极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任务。强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实验室等创新基地建设和管理,完善高校创新体系。推动高校设立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和引导开展自主科研。加强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深入推进行业产业创新联盟和省部科技创新合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国家大学科技园又好又快发展。
25.实施新一轮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大力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积极参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与宣传。扎实推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工作,着力加强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队伍建设。启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重大专项。完善高校社会科学基金体系。加强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数据库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
26.加快创建高水平大学步伐,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竞争力。坚持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实施“211工程”三期建设,使更多的学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启动“985工程”三期建设,支持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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