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模拟卷及答案
第四部分 常 识 (共25题,参考时限10分钟)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更多复习资料) 请开始答题: 96.关于行政法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 B.行政法规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时可以增设行政许可 C.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法制办裁决 【答案】C 97.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关于私有财产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B.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C.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 D.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97.【答案】C。解析: 2004 年宪法修正案把宪法第13 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会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因此C 项表述过于绝对,是关于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保护的错误理解。 98.住宅不受侵犯属于我国公民的( ) A.政治自由权利 B.人身自由权利 C.文化教育权利 D.人格权 98.【答案】B。解析: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规定于宪法第39条,属于人身自由权利的范围。 99.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基本法律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99.【答案】A。解析:《宪法》第62条第三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A为正确答案。 100.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财富网版权所有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答案】D。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第17 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 条也作了类似规定,根据以上两个法条,选项D为正确答案。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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