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关于报考人员违纪违规处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和招录机关的安排。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同时,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十二、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务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务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无关。
2、报考人员如何备考?
报考人员可仔细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准备考试。
十三、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的适用范围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仅适用于此次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10-84234799
咨询时间:2008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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