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会如何看待“范跑跑”
湖北省公务员考试,其中一道面试的题目非常有趣。题目的大意是,四川发生大地震,某中学教师抢先跑出,事后在“博客”上发表文章,认为自己是一个自由主义者,请问考生该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参考答案是: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他的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作为一名教师在关键时刻抢先跑出,缺乏道德;在公开场合为自己的这种行为辩解,更是极其错误的。
这个参考答案令人值得玩味,它既照顾到了同情者,同时也照顾到了反对者,充分反映了公务员应当具备的素质。从实际情况来看,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对这位中学教师的行为给予同情和理解,同时也有不少人认为,作为一名教师关键时刻丢掉自己的学生,不符合教师的形象,缺乏职业道德。当然,也有一些人从社会传播的角度来分析,认为每一个人都可能是逃跑者,但是,公开宣扬自己的逃跑行为,甚至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是极其错误的。
我们需要的公务员不应是社会争议话题的辩手,而应是解决社会矛盾、营造和谐社会的管理者。从这个角度出发,在处理这一问题的时候,当然要考虑到方方面面的利益,考虑到社会的可接受程度。正因为如此,考生不能各执一端,满足于自我表达,而应该按照公务员的要求面面俱到,尽可能地照顾到社会上大多数人的意见。事实上,现在许多公务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采取的都是这样的方式。所以,如果在回答问题的时候,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或者明确表明自己的立场,赞成或者反对其中的某一种观点,那么最终的结果很可能会是失去公务员资格。
参考答案的背后,反映的是社会多元化对公务员的整体要求。如果公务员将个人的意见带入到工作中,那么,很可能会顾此失彼。考试者提出这样的问题,恐怕不是想倾听考生的个人看法,而是考察考生面对多元化社会所采取的态度。作为考官,我欣喜地看到,几乎所有的考生在回答这一问题时,都能够照顾到方方面面的诉求,有些更是回答得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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