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或涉外资项目审批
案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是曾经供职于思峰律师事务所的刘阳。他于1995年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后,进入外经贸部投资法律司。留在思峰律师事务所网站上面的介绍表示,刘阳“曾经参与起草了自1995年以后中国重大的利用外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关于设立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及《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或实施条例的修订,并主笔起草了《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及历次补充修改规定和《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
在商务部期间,刘阳曾被派往意大利都灵欧洲研修大学和加州伯克利法学院进修,获得硕士学位和纽约州律师职业资格,2003年底,他从商务部辞职,进入思峰律师事务所,该所网站表示:“刘先生长期负责中国利用外资立法和法律实践的丰富经验使得他擅长为复杂交易设计法律架构,探索案例创新,在房地产、汽车、商业、化工、电子和基础设施等领域拥有广泛的客户。”
2008年3月,刘阳和另外几位对外经贸大学背景的律师一起离开思峰,成立北京善信律师事务所。
目前,两家律师事务所都对律师被捕一事讳莫如深。思峰所表示“张律师在出差,无法联系”,而刘阳秘书表示“刘律师在国外,并且手机坏了”,善信所其他合伙人均拒绝对案件发表任何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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