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刘艳霞洗漱完毕后,便按照表哥的吩咐将一包同样的白色粉末送到指定地点。回来时,表哥随即给了她1000元钱辛苦费。接到钱的那一刻,刘艳霞心潮澎湃,这笔钱相当于到饭店干5个月的收入;而现在不到1个小时就赚了。这也许就叫赚大钱吧!
大年三十将近,冰雪融化,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的大地上,激荡着新春的气息。熙熙攘攘的昆明,洋溢着节日的气氛,吞吐着急于团聚的人流。但刘艳霞为了赚“大钱”,依然留在昆明替表哥送“货”。那天,刘艳霞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第二次去帮表哥送“货”。刚到约定地点,刘艳霞准备拿出“货”时,“你被捕了。”突然间公安干警出现在她的面前。顿时,刘艳霞被戴上手铐,押上了警车。在公安局接受审讯时,刘艳霞才彻底明白,表哥在云南干的是毒品买卖,也被逮捕了。由于表哥犯罪事实严重,被判了重刑。刘艳霞作为从犯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
法院宣判的那一刻,刘艳霞感到天塌下来了一样,心想这一辈子完了,她想自杀。判决后,她被送到昆明市一监狱服刑。
在最初的绝望过后,她没有自杀,她想到家中60高龄的父母双亲,想到自己才十八九岁,她不甘心。“你们要放心改造,监狱是重塑人生的特殊学校,你们一定要把这里当作第二故乡,作为重塑人生的起点。对于积极改造的服刑人员,通往新生活的大门是敞开的。”监狱领导的话时时回响在她的耳边。为此,在监狱服刑时,她积极肯干,每天6点起床,和狱友一起去劳动,直到天黑入监。
2年后,刘艳霞由于成绩突出被宣布减刑一年提前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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