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实业、和记黄埔、赫斯基,也是长江集团旗下市值最大的三家公司,是该集团对外购并、对内控股的三大主角。以下介绍李嘉诚三次大转型的三个代表性交易,由此可看出他为何能兼具开创与谨慎。
1972年长江实业上市初期,李嘉诚在董事会中,就多次发出“要超越英商置地”宏愿。当时,置地(The Hong KongL and lnvestment and Agency Company Limited)拥有的土地与楼房价值,是长实的数十倍。“我们听到他讲,心里充满疑问,心想这有可能吗?”当年担任李嘉诚秘书,如今任职长江实业非执行董事的洪小莲说,“没想到,才不过几年,我们真的超越了。”
让长实超越置地,拿下香港第一大地产公司的关键战役,是“邮政总局大厦竞标案”。1975年,香港地铁公司成立。
与此同时,李嘉诚密切注意任何跟地铁有关的讯息,包括资金来源、行经路线、招标与开发计划等。
1977年初,地铁公司宣布邀请地产发展商,竞投中环旧邮政总局地铁站上方的物业发展权,吸引30家地产集团竞标。其中最被媒体看好的,是英商置地公司。
第一场战役:打败置地
小虾米胜大鲸鱼,蹿升香港地产王
英商置地是可怕的对手,一度号称是全世界最大的地产公司。当时它在香港的实收资本额,高出长江实业五倍。香港商界流传这么一句话:“撼山易,撼置地难。”
没有人看好长实。不过,李嘉诚一开始就掌握关键因素:地铁公司急需现金。因此,谁能以最快速度给地铁公司最多的钱,谁就有胜算得标。
因此,李嘉诚展开两项计划。
论资金,他绝不是30家竞标者中口袋最深者。但其他竞标者多为跨国控股公司的旗下公司,母公司照顾地区太广且决策系统复杂,未必愿意一次性支持大额现金,而长实决策则较为单纯。另一方面,其他公司老板私人口袋未必深,就算深也未必愿意拿出来。
因此,李嘉诚预先沙盘推演。他计算长实可运用资金、银行可动用额度、加上自己口袋里的资金等立即可动用的现金,条件应比同业优越。
现金备足,接下来是设计双赢方案。李嘉诚比英资更了解华人对地产的渴望,在黄金地段建大楼分层出售,绝对比出租利润丰厚。
有财务做后盾,李嘉诚的竞标书比竞争者更为大胆。他提出的四大条件分别为:一、满足地铁公司的现金需求,在签订协议的同时,预付地铁公司一笔现金,保证地铁无论如何均可获利;二、商厦建成之后全部出售,而非出租,出售利益由地铁公司以及长实分享。而且,李嘉诚特别打破对半分的惯例,由地铁占51%,长实49%;三、若建置及出售与预期不符,产生亏损,则由长实独力承担;四、允诺地铁建成之日,就是大楼建成之时,绝不延宕。
1977年4月4日,历史性的竞标结果出炉,长实得标,跌破市场眼镜。隔日,报章以“长实击败置地”、“华人的光荣”为题大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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