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无疑是一个不恰当的信号。
张大中一次缴了5.6亿个税,仅仅说明他足额缴纳了在股权转让所得这一笔交易中应缴的税款。如果要来做一个比较,相信“张大中去年足额上交了个人所得税,没有偷漏一分钱”这个假设的结论,绝对要比“张大中这次及时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这个结论,要让民众受用和尊敬得多。
我们理解北京市地税局树立这个榜样的初衷,但单纯以税款绝对数多少论英雄却是一个错误,因为缴得多不等于缴得足,而且缴得多的有可能漏得多。前不久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就向税务机关缴纳了2亿多元税款,税务部门并没有表彰他,公众也并没有赞赏之声,原因很简单,他这2亿多税款是补缴的,是早就该缴却没有缴,实在瞒不下去了才缴的。如果单以数字论英雄,宗庆后起码可以拿个“省第一”,也“值得表彰”,这样的“第一”,是公众想看到的吗?是我们这个社会需要的吗?
税款缴得多固然可喜,也应该发奖状表扬,但我们更应该将掌声和荣誉送给那些老老实实缴足了每一分钱税款的人们,更应该提倡全社会向他们学习。对整个国家,整个社会而言,个体一次性缴纳再多数目的税款,也比不上千千万万个及时、足额缴纳税款的人们贡献大。税务部门要提倡的,要大力宣扬的,应该是长期遵纪守法的公民,而不是偶尔暴发的富豪。“一个人的个税税款,比青海省全年的个税税款还要多1亿元”,这种提法除了展示某些税务部门的攀比心态,更显示其对税收负担的公平公正合理性认识不足。
重视缴得多,忽略缴得足,只能说明当前部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态度与立场是不恰当的,所起到的宣传和社会效应也难以达到很好的效果。如果什么时候,我们能够看到更多的平民纳税英雄可以坐上税务部门的表彰席,相信对整个社会纳税意识的提升效果,要比出100个“中国纳税第一人”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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