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纪律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考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从事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录用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考察和体检资格,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要向社会公布招考咨询和监督电话。
省直咨询电话:
0851-6822450(贵州省人事厅录用调配处)
省直监督电话:
0851-6828077(贵州省人事厅监察室)
0851-5892143(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十一、本次招考录用工作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招考办研究确定。
十二、本《招考简章》解释权属省公务员招考办,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附件一:
《贵州省2008年省、市、县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附件二:
《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报名表》
附件三:
《贵州省2008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四:
《贵州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实施办法及评分标准》
附件五:
《贵州省遵义市公安局、毕节地区公安局2008年公开招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简章》
详细情况请登录:
贵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gzrs.gov.cn
贵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gzpta.gov.cn
贵 州 信 息 港:http//www.gz163.cn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 贵州省人事厅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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