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根据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针对所有报考者进行的考试;通过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将从考试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组织进行下个程序的选拔。
河北省公安机关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共科目考试,就是按照其以上性质和目标所进行的考试。考前不指定考试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本考试大纲供考生了解考试的基本形式和有关要求,以利于报考者发挥自己的真实能力和水平,仅供参考。因此,请考生不要把精力用在猜题、押题上。
一、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
二、考试方式
公共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
三、试卷内容、结构及题型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潜能。试卷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等五个部分,全部为四选一的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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