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我省“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问题
根据国人部[2006]16号、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参加我省“三支一扶”的大学生,2008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其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关于享受加分政策人员的审核办理问题
根据《湖北省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工作人员公告》和《湖北省2008年各级机关遴选选调生、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问答》第九条的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考生按以下办法审核相关材料:
1、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规定的考生,需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或省“西部计划管理办公室(湖北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服务证明,报考者报名表、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符合报考省以下各级人民法院法官职位、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职位,未限定报考者须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条件的,对通过司法资格考试的报考者,需提供本人通过司法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报名表、报考者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请上述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08年4月27日至4月29日(8:30-16:30)到省人事考试院一楼大厅(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水果湖茶港军转小区一号楼,咨询电话:027-87710491)提交上述材料,办理登记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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