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企管理人员薪酬偏高,目前24家国资委直管企业的部门正职平均年薪水平为30万元,最高的达到47万元。在昨日举行的全市国资国企工作会议上,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表示,今年要继续降薪,原则上国资委直属企业中层干部正职平均水平不超过35万元,而国企科技人员薪酬偏低要按照市场标准适度提高。
张思平对深圳国企薪酬的总体评价是:整体偏高,结构不合理。具体表现在深圳人均月工资2700元,市国资委直管企业人均月工资收入3750元,高近40%左右。从结构上来看,管理人员薪酬偏高,科技人员薪酬偏低等。
对2007年国企薪酬制度改革和调整,张思平提出了对部分企业中收入过高的中层管理人员继续实行调整降薪、适当提高科技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薪酬水平等六个方面具体要求。
深圳国企今年薪酬改革6项要求
一、中层平均年薪不超35万
原则上国资委直属企业中层干部正职年薪平均水平不超过35万元(不同部门的正职应根据其重要性和工作量有高有低,有所区别),尤其是处于公共事业、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业更应该带头做到与市场水平接轨。目前市直管企业本部人员年薪水平平均18.88万元,其中有少数企业总部本部人员人均薪酬超过30万元,这些少数企业2007年总部本部管理人员人均年薪要降到30万元以下,个别有充分原因确实需要超过30万元的,也要向国资委报告,由国资委进行核准。
二、科技人员适当提薪
根据调查,深圳国企科技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薪酬水平普遍低于市场水平,部分企业已经发生少数技术人员流失现象。要适当提高科技人员和关键技术岗位人员薪酬水平。
三、确保一线员工薪酬
保证一线基层员工薪酬水平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市场水平。今后市属国有企业决不能出现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更不能欠薪欠保。要尽可能改善一线基层员工的生活福利、安全生产、工作生活环境。
四、经营者工资要稳定
从2003年起,深圳真正实行经营者年薪制,目前经营者薪酬已经比较规范。2002年市属国有企业经营者平均年薪61.2万元,2006年达到65.7万元,平均每年增长1万元。张思平认为,目前国有企业经营者的工资现金收入可大体稳定在这个水平,不能再过快增长。
五、逐步实行同岗同酬
国有企业基层岗位由于员工身份不同,同岗不同酬的现象比较多,部分企业内同样的岗位、同样的劳动强度和劳动贡献而工资收入却相差几倍,很不公平。张思平提出,从今年开始,基层员工的薪酬水平已经达到本地区市场水平的不再提高,对于由于国企员工身份而远超过同行业平均岗位薪酬水平,2007年要下决心开始降薪,力争通过两三年努力,逐步按市场水平,实行同岗同酬。对大大高于市场水平的基层岗位的薪酬,超过市场水平的部分,今年要达到降低30%的目标。
六、提高员工退休待遇
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年金计划,既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也有利于增加员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增强化解老年人抗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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