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宜
1、实施程序:整个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2、招考职位:分为A、B两类。笔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报考A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报考B类职位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60%、申论占40%,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均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申论考试主要是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运用理论知识回答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08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由招考单位在报名时予以明确。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08年4月12日。上午9∶00-11∶00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14∶00-16∶30考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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