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明确了2008年春节的放假时间(08年春节放假从除夕开始)。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决定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一般春节大多都是会放七天以上的假期,实际上是由3天国家规定的假+2天调体+2天双体日(五天碰一个双体)构成。
2008年春节:2月6日—12日(即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放假,共7天。其中,2月6日(除夕)、2月7日(春节)、2月8日(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2月9日(星期六)、2月10日(星期日)照常公休,将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2月11日(星期一)、2月12日(星期二),2月2日(星期六)、2月3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200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元旦:2007年12月30日-2008年1月1日放假,共3天。其中:1月1日(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12月30日(星期日)为公休日,12月2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2月31日(星期一),12月29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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