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反腐倡廉建设”这一新概念,使党的建设由原来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四大建设,发展成为现在的五大建设。由“反腐倡廉工作”到“反腐倡廉建设”,是反腐倡廉理论的重大创新,是对反腐倡廉要求的重大跃升,意义深远。它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体现了“惩”与“防”的有机结合、“破”与“立”的有机统一。我们讲“不破不立”,“破”是“立”的前提和基础,“立”是的“破”目标和归宿。只有从“建设”的高度抓反腐倡廉工作,才能适应反腐败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特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只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才能适应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客观要求。我们要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全党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浓厚氛围。
总之,党的十七大为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教研部作为党的建设的教学和研究部门,对宣传贯彻好十七大精神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在率先学好十七大文件的基础上,努力探索做好理论武装工作的新思路,坚持用科学的方法积极传播其精神,使其尽快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切实转化为各级干部和群众不懈奋斗的坚定信念,转化为观察和解决问题的科学方法,转化为指导各项具体工作的行为准则,真正做到认识上有新提高,运用上有新收获,实践中有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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