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明确了社会建设的核心和重点。社会建设的内容很多,要有中心有重点,要十分明确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十七大报告特别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安康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在明确重点的同时,还细化了标准,提高了操作性。如果只有原则性而无操作性,目标和政策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中国的问题是抽象的东西太多,能转化为行动的东西太少。党的代表大会尽管是一次照应全局的大会,但一些提法在表达一种理念一种原则的同时,仍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十分明确具体。如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十七大报告则将此细化为要“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等。文件中具体的可操作的东西多了,并不会降低它的宏观指导性,相反会让人更加感觉到它的实在可信。我们需要理论,也需要行动。在当代中国,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成为我们的指路明灯时,实践好发展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变得极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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