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 刘云山 李源潮 何 勇 令计划 王沪宁
中央委员(共204名,按姓氏笔画为序;2007年10月21日中共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央候补委员(167名,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2007年10月21日中共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主 席:胡锦涛
副主席:郭伯雄 徐才厚
委 员:梁光烈 陈炳德 李继耐 廖锡龙 常万全 靖志远 吴胜利 许其亮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贺国强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权力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其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此外,中国共产党在中央一级还设有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统战部 、中央政策研究室等部门。
一中全会 2007年10月22日 会议公报 ·选举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中央委员会总书记;通过书记处成员;决定中央军委人员;批准中央纪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务委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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