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以上四个方面的正面效应,我们还只是作就事论事的阐述。若从政府行政管理致力于善治的层面加以议论,那么,以上善政的推出,其要义更着重体现为市容管理开始贯彻以人为本的善治理念。所指的“人”既包括接受服务市民也涵盖提供服务的摊贩;所指的“本”则包括方便市民生活和确保摊贩的基本生存权利。
据市容环卫局的数字,目前在上海街头“非法经营”的游动摊点至少在5万个以上。事实上,这是个相当保守的估计数,考虑到卫生、工商、城建、公安、文化、食品安全监督等行政执法机构也有一定的街头执法管理职能、权限和执法对象,“非法经营”的游动摊点肯定远不止5万个以上。就算是这个数字,每一个游动摊点背后,往往维系着一张嘴甚至整个家庭的基本生计来源,仅凭此一条,我们称“导则”为善政,善就善在它有利于民生的改善!
早在2003年9月早报创刊的第三个月,上海有关部门为提高市民饮食的“安全系数”,曾动议对散布于上海街头的餐饮场所进行重新登记,凡营业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小饭店、小餐馆将因经营场地达不到规定面积而不能再行登记。此举倘若施行,意味着民生将大受影响。早报闻讯后,以连续报道的形式,并配发《公共政策当以民生为要》的社评(早报2003年9月8日),对此项动议中的政策举措提出了多角度的善意质疑,强调公共政策理该把便民利民作为政策实施的落脚点,简单地取缔餐饮“小字号”,对监督者来说轻松省事,可如此一来,又该由谁对广大市民和数十万外来餐饮从业人员的生计负责?所幸,有关部门最终接受了舆论的善意提醒,取缔餐饮“小字号”的政策被放弃。今天,我们之所以重拾旧例,是要作一番有价值的比对:当年,上海街头大量不足40平方米的餐饮“小字号”得已保留下来,社会舆论对政策纠偏作用功不可没。今日,市容管理部门在保持市容整洁和便民利民的“两难选择”中,调整工作思路,弃堵而行疏,其变管制为善治的动力又来自何方?显而易见,“动力”来自构建和谐上海的紧迫需要。
所谓“两难选择”,其实并不构成悖论,矛盾无法由对立转化为统一,往往与政策选择的不当大有干系。同样,大城市现代化进程中“脏、乱、差”治理与基本民生需求之间的矛盾,如果政策选择得当,也可以在不同阶段寻求各自的阶段性平衡。由此,我们寄望于上海的《城市设摊导则》为上述“平衡”走出一条新途。在此先向马路摊贩们祝贺新年有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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