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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在国内所有演员都被告知在美国举行的所有活动,纯属公益活动,因此所有人员所持的签证都属于B1B2签证。(按照美国法律,持B1B2签证入境的外国公民不得从事任何意义上的商业行为。)而刘楠仅是《艺苑风景线》的外聘导演。按照美国当局规定,如果没有相应签证便登台演出的话,则将被列入黑名单。出于对自身的保护,演员们拒绝了后面的商业演出。
事后,真正的美国主办方“全球华人迎奥运组织委员会”的孙总导演向演员诉苦说,刘楠背着演员在演出前向主办方以演员的名义索取劳务一万美金。而据内部人士证实:赞助商早在国内就已另付给刘楠一百万人民币作为洛杉矶演出运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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