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子成婚导致“特权”嫌疑
据说,不仅有“奉子成婚”嫌疑,作为梁锦松妻子的伏明霞似乎也有很多“特权”,她2002年7月才嫁给梁锦松,但此前她经常到港,对于她以何身份到港,梁锦松一直以私人事务不作响应。
根据香港边境事务管理规定,内地人只有持培训签证(即学生签证)、商务及就业签证,才可留港超过三个月,但伏明霞在港既没有就业,也没有进修,也不是国内指定企业、机构的工作人员,所以几乎没有可能取得以上签证。她最有可能是持探亲签证,但此签证最长只能留港三个月。但是,伏明霞在港期间多次被香港传媒拍到逛街购物、吃饭。结婚之后伏明霞的肚子逐渐隆起,她在梁锦松陪同下到玛丽医院待产,显出她较别的“双程证”(限停留一段时间返回)孕妇地位较为不同,因为内地、香港都严打孕妇到港产子。有传媒多次向入境处查询,伏明霞持什么签证可令她留港产子,但入境处均以保护个人私隐为由,拒绝透露。
据一般惯例,若双程证逾期,持证人必须返回内地申请延期,否则便作逾期居留论,要被遣返内地。伏明霞剖腹产女后,不单没实时被送走,还可住在私家病房,之后回官邸休养。
除此之外,伏明霞还于婚后一个月,即2002年8月,在报名截止后申请入读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系,因而获学生签证到港,但不久事件曝光,香港坊间指她以读书为留港借口,也有滥用特权之嫌。在舆论压力下,伏明霞终于取消入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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