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3次全体会议在珠海举行,会议通过了关于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推选委员会的原则设想。
1996年10月,香港特区筹委会第5次会议在北京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任行政长官人选的产生办法》。
1996年11月,由400名香港永久性居民组成的推选委员会成立。
1996年12月,董建华由香港特区第一届政府推委会推选为香港特区第一任行政长官。
1996年12月,由李鹏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1次全会,任命董建华为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
1996年12月,由推选委员会选举出60名议员组成临时立法会。
199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通过《香港特区驻军法》。
1997年元月,范徐丽泰当选为临时立法会主席。
1997年元月,董建华任命钟士文等15人为行政会议成员。
1997年2月,成立香港各界庆祝回归委员会,筹备庆祝回归的各项民间活动。
1997年2月,国务院任命了由董建华提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的23名主要官员。
1997年7月1日,中国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在历经百年沧桑之后,香港终于回到祖国的怀抱,中华民族洗雪了百年国耻,巍然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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