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罗金娣的弟妹金小芬在内的众债主纷纷向罗金娣要钱,王老板甚至带着毛福田去罗金娣家抢东西,与李大志发生了冲突。夫妇俩曾想过逃跑,但畏于良知的拷问放弃了这个念头。夫妇俩回到工厂上班又遭遇同事的冷眼。当以邬明为首的八个债主将罗金娣告上了法庭,内外交困的罗金娣冲动之下跳进了苏州河,所幸被及时抢救。深爱妻子的李大志主动承担了债务,但出院后的罗金娣为了不连累丈夫,却提出了离婚。儿子李小志为了挽回父母的婚姻,请来了远在东北的奶奶。没想到李母与罗母冲突不断,家里的状况雪上加霜。在叶主任的劝说下,李母和罗母重归于好,李母鼓励夫妇俩要好好生活承担起还债的责任,留下了一万元钱,在一个清晨不辞而别。
罗金娣败诉,执行期满,法院抄走了家中所有值钱的物品。夫妇俩决定重新面对生活,他们向债主们宣称,一定会还清这105万,无论是十年还是二十年。可是当夫妇俩重新回到工厂上班,却处处遭逢白眼。同时,光辉厂的人事改革也拉开了序幕,郭春阳让光辉厂唯一的正派大学生邬明负责拟定光辉厂的下岗人员名单,与李大志有宿怨的邬明借机报复,发动厂里的债主们集体签名让李大志下岗。金小芬和毛福田等人听说下岗后会有六万块钱的买断费,也纷纷前来要钱。叶主任作为邬明的姑父和上级,千方百计劝说邬明,想保住爱徒李大志的工作岗位,最终不惜以自己的名额顶替李大志。可是好不容易保住工作的李大志为了不让债主之一的阿根下岗,又用自己的名字顶替了阿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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