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面试与体检
面试与体检在省人事厅、建设厅的指导下,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根据岗位和专业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2007年 7月16日-7月20日,地点:学校舜耕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面试具体时间提前三天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要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等。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面试包括答辩和试讲(操作)两个环节。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15%)、心理素质(15%)、行为举止(15%)、思维能力(15%)、语言表达能力(15%)、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40%),详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答辩时间10—15分钟,每个应聘人员至少回答业务考核工作小组三个专业问题。
学校按照答辩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试讲范围人选,试讲时间20分钟。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体检。试讲与体检时间2007年 7月23日-7月28日,地点:学校舜耕校区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体检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业务考核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人事、纪委和工会代表及资深教师组成,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考核工作小组由政工科、教务科、教学研究室和专业教学科负责人及资深教师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由3—5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体检工作由学校卫生所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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