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办法和要求
1、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报考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和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除市二院金融岗位以外)的岗位、“计算机”岗位、辽阳市国土资源勘查规划院各岗位考生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专业理论考试;其他岗位参加《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
面试。从笔试合格者中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内容:主要围绕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和应聘者的能力素质进行测评。
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报考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和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除市二院金融岗位以外)的岗位、“计算机”岗位、辽阳市国土资源勘查规划院各岗位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按30%计算,专业理论考试成绩按40%计算,面试按30%计算;其他类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70%、30%折算;折算后计入总成绩。
2、体检、考核。按照招聘计划,取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等额确定人选(总成绩小于60分者是否聘用,由市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审定),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公示。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7天,如发现拟聘用人选有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者,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被聘资格。
4、聘用人员管理。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即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由政府人事部门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新聘用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实行社会化管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5、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少于用人计划1:2比例报名的岗位,是否进行公招由市事业单位公招领导小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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