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同时,实行人事代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违反考试纪律及本《简章》相关规定者。
十、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配合招聘主管部门,搞好招聘工作,对违纪违章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成绩、面试地点,体检时间和地点,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一律在川东人才网或达州市人事局网(网址:www.cdrcw.com或www.dzrsj.gov,cn)发布。
本《简章》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表一:达州市市属和县市区部分事业单位人才招聘信息表.doc
附表二:达州市部分机关招聘工勤人员和部分事业单位招
聘工作人员详情表(2007年5月12日公布)
附表三:达州市部分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详情表
(2007年5月12日公布)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财富网提供的复习资料Article_Class2.asp?Class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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