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发展:截至2003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共有法人机构 34909个,其中农村信用社32397个,县级联社2441个,市(地)联社65 个,省级联社6个。职工62.8万人。各项存款余额22330亿元,占金融机构存款总余额的11.5%;各项贷款余额16181亿元,占金融机构贷款总余额的10.8%。截止11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实现盈余1.48亿元,其中有17个省实现盈余,盈余额为35.5亿元。近年来,全国农村信用社进一步端正经营方向,改进服务作风,加大对农民和农业的信贷投入,在支持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有效缓解了农民贷款难问题,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到2003年6月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余额达6966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农业贷款比1996年增加5479亿元,农贷比重由1996年的23%增加到现在的43%,提高20个百分点。农业贷款中农户贷款余额5552亿元。农村信用社已逐步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农村信用社长期以来在支持“三农”发展中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在“三农”未来的发展中更将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004年8月17日 国务院下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04〕66号),意见在认真总结8省(市)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明确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指导原则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市场化的改革取向,以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宗旨,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围绕不断改善金融服务,扩大支农效果这一首要目标,逐步推进和完善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控制,改善经营机制,将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具有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和自担风险能力,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企业。《意见》还对进一步做好8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扩大改革试点的范围和工作要求。
2004年8月30至31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会议,黄菊副总理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交流了8省(市)改革试点的工作经验,并分别就8个先期改革试点省(市)和扩大试点的21省(区、市)下一步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
友情提示 :以上内容是几个资深的考友凭记忆总结的经验资料,并提供给财富网的。至于今年的范围和去年是否一样,省和省之间的范围是否一样,我想每一个人都不敢确定,所以尽管我们会尽所能来为你们提供资料,但是真的是仅供参考,主要还是要以你们的专业知识为复习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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