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营销方式不佳。一是目的不明确。因产权关系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未理顺,经营权与产权,职责与利益等相分离,思想无压力,工作无动力,经营无活力,营销无责任。部分员工经营目的不明确,注重个人眼前利益,损害信用社长远利益,内部无序竞争,致使不择对象,不明投向,不讲规矩,不言效益,不顾风险地进行不利于信用社发展的盲目信贷倾销。二是机制不健全。虽然建立了一些机制,但没有真正从如何开拓市场、进行市场营销,建立和完善运行、责任、监督、考评及奖惩等机制。营销不超拓,办法不新颖。三是品种单一。营销只满足于传统的存款、贷款业务和经验的作法,无品牌、无创新、无发展、无效果,难以适应市场多元化客户的需要。
5、信息渠道不畅。一是上下、内外无健全、系统的信息网络设施,获取、利用信息资源受到一定的限制,信息反馈受阻,市场营销难于正确决策。二是客户资信情况,市场预测情况及市场分析情况等无专门的人员调查和研究,同时信息档案资料搜索不齐全、不系统,缺乏便利、快捷及正确的信息导向,也为信用社有的放矢地做好营销工作增添了更大的难度。
6、营销市场不宽。一是黄金客户占比不高;二是人均市场营销市场占有率不大;三是市场营销范围在地域,行业及对象上受到很大的限制,信用社选客户、客户选信用社等双向选择的营销业务难以实现。同时在较大的范围内信用社之间的横向联系、强强联合,资金融通,余缺调剂等人为被割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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