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执行》这本书的最后几页中,作者在结语中,写下了《致新领导的信》(这封信往往被时间不宽裕的管理者在阅读时所忽略,包括当年的我),信里写道:“要想为自己和公司取得成功,确定发展战略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是,战略究竟是根据公司领导者的意愿制定的,还是有独特的商业模式?这些发展战略中的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准确地反映出公司的竞争位置?发展战略是否包含了足够的细节,以便让你的员工明确地了解通过执行该战略,公司将取得哪些成就和发展?”
尽管重读《执行》让我受益匪浅,但我依然认为,仅靠“战略与执行”是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矛盾的,因为只要坚持“谁出资,谁就拥有公司!”的看法不变,老板依旧是天上飞的“鸟”,而员工依旧是地上跑的“驴”,而鸟和驴是永远不会有共同语言的。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老友何帆新年发给我的一条短信:2006的流行语——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可能是鸟人!鸟也罢,鸟人也罢,要想让老板与员工真正地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奋斗,就必须重新回答“公司为什么而存在?”这个问题。
多年的实践,让我越来越相信那些刻在商学院黑板上方的“至理名言”错了!公司的主要目的绝不仅仅是为了盈利,而是要通过盈利,让公司能够继续做得更好。盈利应该是企业发展的起点,而不是终点。与此同时,“出资人”不再拥有公司,而是为公司未来下注的“投资人”。而公司也不仅仅是一个盈利的“组织”,而是一个有投资人、员工(包括所有管理者)、客户、供应商、环境、社会等构成的“社区”,而这个“社区”存在的价值,就是让其中的每一个“成员”(不是“雇员”)都能在发展中“获利”,同时通过“获利”实现每一个成员自身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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